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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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1-06-11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北京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2021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例如:刘阿姨,68岁、缴费年限33年,基本养老金为4300元/月。今年调整,刘阿姨每月共增加249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4549元/月。再例如:吴大爷,80岁、缴费年限40年,基本养老金为5500元/月。今年调整,吴大爷每月共增加300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58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