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外方入资实收资本规模,2000万元(含)(人民币,下同)至2亿元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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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1-07-14
最高补助400万元;2亿元(含)至4亿元以内的,最高补助500万元;4亿元(含)至10亿元以内的,最高补助1000万元;10亿元(含)至20亿元以内的,最高补助2000万元;20亿元(含)至30亿元以内的,最高补助3000万元;30亿元(含)以上的,最高补助6000万元。
在投资支持方面,办法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临空经济区产业发展,根据其在临空经济区实际投资规模,对基金管理人给予激励。根据实际投资累计规模分6档,给予资金支持从50万元至750万元不等。
在经营支持方面,办法对新注册在临空经济区,且注册后三年内任意一个年度区级综合贡献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最高按照上年度区级综合贡献的80%,给予享受政策年度起连续三年的资金支持。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自然人合伙人(或股东),根据其在临空经济区实现的区级综合贡献的80%,给予资金支持。
在跨境金融业务支持方面,办法鼓励区内企业开展包括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在内的跨境股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探索本外币资金池、跨境发债、跨境金融资产交易等创新业务,有序推进创新资本项下国际合作业务。
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