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证据是否调查全面、准确和充分直接关系到犯罪人能否受到应有的惩罚、知识产权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也表现出专业化、隐蔽化的特征,这使得司法机关在调查、认定证据方面面临很大挑战。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应明确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调查与认定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子证据的取得和认定方式、完善专家证人制度,规范证据转化机制与规范诱惑侦查等难题,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证据的收集与认定水平。
关键词 知识产权犯罪 证据 调查 认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推进,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极大丰富,犯罪种类与形式也日趋复杂、多样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便是其中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证据的调查与认定是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与否的基础,在目前的刑事诉讼法律框架下,犯罪证据的调查与认定方面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其中,刑事案件证据的调查与认定一直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保护方面的一大软肋。本课题将在我国现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收集与认定规则的基础上,主要从证据转化机制,专家证人制度,诱惑侦查,电子数据等方面,探索、创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犯罪证据收集与认定的新道路,加强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步伐。
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证据调查与认定的基本要求
证据的调查与认定是查明案件事实,定罪与否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合法的证据收集方式,规范的程序机制,也就谈不上对犯罪证据的保护问题。具体来讲,知识产权犯罪证据的收集与认定规则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 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律传统,很多问题开始慢慢的显现了出来。我们逐渐认识到程序的重要性,如培根所说,犯罪好比污染水流,但是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却污染了整个水源。程序的非法往往导致结果的不公正,因此,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证据调查与认定的过程中,首要前提是保证符合法定程序。我国相关的刑事法律、司法解释都对证据的调查与认定程序作了相关规定,新刑诉法中的一个亮点就是规定了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
(二) 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
鉴于新型知识产权犯罪的“高能性”、隐蔽性强,犯罪分子专业化水平高,犯罪证据极易灭失,且难以再次取得与认定等难题,一般侦查人员往往束手无策。我们应该培养侦查人员科技办案的意识,培养一批受过专门技能培训的应用型人才,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调查犯罪证据。
(三) 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
知识产权特有的性质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所呈现出的犯罪分子专业性、组织性强等特点,决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证据调查任务的艰巨性。取证范围涉及面广,跨国、跨区域犯罪活动也是屡见不鲜,且经常面临突发状况,加剧了侦查机关收集犯罪证据难度。因此,加强与相关单位的交流合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信息共享、人力物力资源分配、分工负责等方面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多管齐下,编织成一个捕捉犯罪信息的巨网,形成打击的合力。同时,也要加强国内外的交流协作,拓宽证据收集的渠道和空间。另外,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有正义感,蕴藏着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极大积极性,我们可以依靠他们收集一些有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