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6月2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严厉打击“政治骗子”重要部署,坚决铲除“政治骗子”生存土壤,持续净化辽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经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现就严厉打击“政治骗子”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治骗子”的面孔
本通告中的“政治骗子”,是指通过冒充或虚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朋友、身边工作人员,有特殊背景的专家教授、学者智囊、“大师”等方式设计身份伪装,或通过伪造领导干部图文影音资料、虚构与领导干部交往经历、传播政治谣言、制造内部消息、假意“牵线搭桥”等方式设计行为包装,以“提拔重用”“摆案抹案”等政治利益为诱惑骗取他人信任,谋求攫取经济利益、社会地位等不正当利益的人员。
二、严厉打击“政治骗子”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执法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依规依纪依法严厉打击处理“政治骗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治骗子”要认清形势,立即停止一切行骗行为,涉嫌诈骗等犯罪的务必尽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行骗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凡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涉及“政治骗子”案件的党员、干部
党员、干部必须从思想上彻底清除“不信组织信关系,不走正门走偏门”的污染和毒害,凡受到“政治骗子”欺骗的,务必尽早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勿要走上违纪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对配合审查调查工作,主动检举问题、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以及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可以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分、处罚。
四、支持鼓励群众、组织广泛监督
支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及相关组织积极检举揭发“政治骗子”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举报主体的有关信息及安全。对所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在查处“政治骗子”相关重大案件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办案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证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处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文】
微言:“政治骗子”能够招摇撞骗屡禁不绝,不在于其手段多高明,究其根源还是个别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出了问题。所谓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要想铲除“政治骗子”的滋生土壤,首先需补足领导干部的精神之钙,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多一些为国为民的使命感、责任感,少一些沽名钓誉的个人盘算。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29日消息,5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3年4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今年4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41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20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280人,这是连续第116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方面,4月,全国共查处问题2347起,占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87%。查处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类问题,分别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43.3%、21.1%、15.9%。
从查处级别看,4月,全国共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问题2起,地厅级领导干部问题39起,县处级领导干部问题493起,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5878起。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占查处问题总数的91.7%。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一抓到底、一刻不松,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端午假期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节前廉洁教育提醒,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做到精准发现、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