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53-1068/N 国际标准刊号:1005-1376
主管单位: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尝试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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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8-01-26 

政策依据有:2011年7月财政部颁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人社部【2009】182号《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24号《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具体做法

1、在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所依据政策精神的基础上,切合实际

制定《大西渠镇卫生院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大西渠镇卫生院年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组织全院职工充分讨论和职工大会表决通过,报市卫生局备案后实施2,6

2、在实施的各年度中,不断总结经验,逐年补充完善。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大西渠镇卫生院财务核算办法》、《各科室综合目标考核标准》、《科主任、护士长一倍以上绩效工资发放考核办法》、《各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3、严格落实卫生院年度财务预算,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原则,以基本医疗业务收支为基点,推行直接成本项目核算,收支结余的45-49%,作为医药护技人员的绩效工资总额7;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按医药护技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1.1倍核定科室绩效工资总额,其他岗位及管理人员按0.95核定绩效工资应发数额。全院绩效工资发放总额不得突破医疗业务收支核算的结余总额,并结合卫生院收支核算情况进行调整。

4、各科室(班组)人员绩效考核办法,采取量化加分,质量减分5,由各科室(班组)人员经过充分的民主讨论自行制定,卫生院只给与指导,不具体干预。具体做法是,对每个岗位所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指标分类分析,根据其完成的易难程度和所耗费的工时,确定某指标一个计分标准,再以约当法确定各指标的计分标准。考核指标突出数量指标和质量结构性指标,考核计分办法一旦确定,未经科室(班组)人员再次讨论通过,不得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