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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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4-04-0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实行为期10年的禁渔,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渔3年多以来,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有力,禁捕水域管理秩序平稳,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意见》有关情况。
会上,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对相关成效作了具体介绍——
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禁捕执法监管、资源保护恢复、禁渔效果评估等70多项政策。
坚持多措并举,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有力有效。对23.1万退捕渔民逐一建档立卡、分类施策、跟踪帮扶,多渠道提升就业社保水平。15.4万名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退捕渔民全部转产就业。符合参保条件的22.1万名退捕渔民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已有近5.1万人领取养老金。
严格执法监管,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3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月均查办涉渔行政案件1600多起、刑事案件500多起,市场监管部门月均查办相关案件300多起。实施“亮江工程”,视频监控设备基本覆盖长江干流、长江口和鄱阳湖、洞庭湖等重点水域,沿江地区持证渔政执法人员达到1.04万人,比全面禁捕前增加了4倍,初步形成了人防技防结合、专管群管并重的执法体系。2023年,群众举报的非法捕捞数量同比下降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