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事业经过近二十年的长足发展,基本满足我国临床医疗用血需要。数以千万计的无偿献血者,捐献自己的血液去救助急需输血的患者,不仅提升了自己的精神境界,还带动了身边人,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无偿献血和免费用血政策促进了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随着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量的逐年增加,血费报销减少了就医患者部分医疗费用,减缓了部分患者看病贵的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2】。”作为对献血行为的鼓励,减免输血费用的执行通常是各地采供血机构代管,报销减免费用时需回献血地市报销。尽管在提升服务上做出了多年的努力,仍为献血者及家属带来种种不便,在社会舆论和网络上广为诟病,这一给献血者带来实惠的政策,却因报销程序繁琐无法让献血者方便地享受到实惠。通过对输血相关费用减免审核关口的前移到医疗机构,实现不涉及现金流动的即时报销,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免费用血”。
1 政策背景及实施推进
1.1 实施基础 初步审核关口的前移到医疗机构可以简称为血费出院即报,是指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医院用血后,可选择出院结算时进行用血偿还,而不用再到血站,偿还费用由血站与医院进行结算,破解市民“献血易,报销难”的困局。该模式运行的方式为:报销材料在医院审核,报销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病人出院即可实时报销。血费出院即报免去了无偿献血者必须到血站报销血费的繁琐程序,简化了工作流程,极大方便了无偿献血者及其相关人的临床用血后费用报销,是在完善无偿献血管理机制中,探索出的无偿献血相关人临床用血更加方便、快捷的报销模式。“献血法”正式实施后,各省市均制定了“献血法”的实施办法或条例,对减免输血相关费用做出了具体规定。《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公民献血后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三倍返还规定费用;公民献血达10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者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返还规定费用【3】。献血者相关用血费用减免时的一系列手续政策确实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便,此问题也引起了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视,推行了省内异地血费报销政策。2012年9月1日,河北省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实施后,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省内异地用血时,其费用由用血地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相关机构先行报销,无疑是一种进步。现在我国基本实现省内异地血费报销,取消了献血者需回献血地报销的限制,实现当地用血后在当地报销输血相关费用,但只有实现在医疗机构用血时直接减免规定的输血相关费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免费用血”。推动制定在医疗机构用血时直接按政策减免输血相关费用的制度,顶层设计的动因是真正以顾客为中心,不仅是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献血服务,而保证在用血时的便利。血站和用血医疗机构输血科联网,实现供血点网络化建设完备是实现患者在医院用血即时报销的基础,异地血费报销为出院即报的做法提供了软件平台和技术支撑。在多地“血荒”频现和媒体渲染的背景下,出院即报政策的实施,使献血者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激励,更能在血液的受益者(住院患者)及家属中形成心理冲击,对潜在献血者发挥示范效应,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